9月15日起,《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近期,部分自媒体宣称《条例》施行后,将开征“房东税”。业内人士表示,所谓加征“房东税”的说法是对住房租赁政策的误读,现行个人出租住房税收政策并未调整。
《条例》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据此,部分自媒体认为“备案”和“信息共享”,意味着将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业内人士指出,《条例》的核心内容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而非增加税负。
事实上,个人出租住房一直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为了便利纳税人,尤其是个人出租房屋的主体,各地税务机关通常会采取简并征收的方式,即,将上述税种合并征收。
专家表示壹配资网门户,2017年,北京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截至目前,备案的合同量超过750万笔,经过备案的合同,承租人可以享受子女上学、积分落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服务,目前也正在试点公积金直付房租。
比如,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北京和上海以2.5%的综合税率征收。在广州,自有住房出租租金在2000元—30000元之间的,按照4%的综合税率征收。整体来看,房东的综合税负远低于部分自媒体所说的“20%至30%”。
专家表示,住房租赁合同需备案、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税都并非新规定,部分自媒体将租赁合同备案与开征所谓的“房东税”强行关联,纯属片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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